輔助宿舍主任 – 獨立生活計劃

全職
單位主任/社會工作員 輔助宿舍主任
復康服務部
新界

-按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505章為註冊社工,持有社會工作文憑或以上學歷
-香港中學會考五科合格/香港中學文憑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包括中、英(課程乙)、數,或同等學歷
-主責宿舍內智障學員的服務計劃及輔導工作、提供全面的個人成長支援(輔導、活動、小組)、家屬工作、督導前線同事等
-有責任感,具良好溝通能力,重視團隊精神
-具院舍相關或復康服務經驗者優先
-需輪值及間中當值留宿候命更,留宿候命有額外津貼
-沙田區工作
-全職員工享有年假、進修津貼、醫療津貼及牙科福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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