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主任 – 服務發展 – 服務策劃及發展部
-按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505章為註冊社工,持有社會工作文憑或以上學歷
-發展機構內的服務及計劃項目,舉行預防教育及發展性活動,當中包括接觸四大服務(長者服務、青少年服務、復康服務及家庭服務)
-透過與機構內不同部門的討論,創建跨部門/跨服務協作網絡
-參與社會服務發展研究
-個案跟進,為項目資助計劃提供支持
-參與機構及部門委派的項目
-兩年或以上社會工作經驗
-具社會需要觸覺及創新思維
-能於同一時間處理多個任務、主動、獨立、靈活及能夠與跨專業團隊合作
-良好中英文書寫及表達能力
-良好人際關係及溝通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