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員(事務主管) – 青衣護養院
- 香港中學會考五科合格/ 香港中學文憑試五科考獲第 2 級或以上,包括中、英(課程乙)、數,或同等學歷
- 按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505章為註冊社工,持有社會工作文憑或以上學歷
- 負責帶領及督導院舍支援團隊(包括事務組及廚務組),支援團隊之財務管理、人事管理及行政管理
- 有獨立工作能力、靈活及能夠與跨專業團隊合作
- 青衣區工作,需輪班,五天工作,每星期工作44小時
有意申請者請附履歷並註明職位編號﹑現時薪酬及要求待遇電郵至recruit@yang.org.hk或郵寄到九龍窩打老道54號行政部收(信封面必須註明申請職位名稱/編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