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二級教育心理學家- 到校學前康復服務
-持有認可心理學學位及教育心理學(專業訓練)碩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須為香港心理學會教育心理學部或同等的國際認可教育心理學專業團體的正式會員或具備同等資格
-申請一級教育心理學家另需要取得學位後具最少六年相關工作經驗,並具有學前康復或小學服務經驗優先
-主要負責「幼稚園/幼稚園暨幼兒中心第一層及第二層支援服務」、為有特殊需要兒童進行評估及提供訓練建議和輔導、提供到學校諮詢服務、策劃及支援訂定教學課程及訓練計劃,推行職員及家長培訓和公眾教育活動
-參與機構的服務發展及按需要支援部門下之自負盈虧SEN服務
-每週工作44小時(五天工作),按需要跨區工作及隔週六工作
-有意申請者請附履歷並註明職位編號﹑現時薪酬及要求待遇電郵至recruit@yang.org.hk或郵寄到九龍窩打老道54號行政部收(信封面必須註明申請職位名稱/編號)。